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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幼炯:政党建国研究之先驱
2015年08月26日 08: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8月26日第797期 作者:王向民 字号

内容摘要:他在政治学基础理论、政党与立法的历史研究、三民主义国家建设理论方面,均有卓越建树。

关键词:政党;建国;研究;先驱;政治学

作者简介:

  杨幼炯(1901—1973),字熙清,号复斋,湖南常德清江人。他在政治学基础理论、政党与立法的历史研究、三民主义国家建设理论方面,均有卓越建树。

  履历著作

  杨幼炯生于革命家庭。长其14岁的大哥少炯早年即应胡汉民之邀,跟随孙中山革命,一直在国民政府供职。杨幼炯承父兄训迪,好学不辍。幼时,远渡日本,入成城学堂,习兵学,以图国强。其时,国内二次革命失败,革命者亡命日本者甚多,杨幼炯受三民主义影响,以革命为终身志愿。1923年,杨幼炯从日本归国,乃入上海复旦大学政治系完成学业。后历任《神州日报》、《中央通讯社》总编辑,民智书局编辑所长,国立中央大学、上海法政大学、中国公学、暨南大学教授,中山文化教育馆研究部主任、中央政治会议专门委员、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教授、建国法商学院院长、《中华日报》总主笔等职。

  杨幼炯著作等身,大致集中在三个时期。1920年代末期,论述较杂,计有《英帝国主义与中国》(1926)、《三民主义概论》(1928)、《俄国革命史》(1928)、《近代国际问题与中国》(1929)。1930年代中期主要集中于政治学基础理论研究,如《政治学纲要》(1935)、《中国政治思想史》(1937)、《近代中国立法史》(1936)、《中国政党史》(1937)、《各国政治制度》(1935)、《现代社会主义发凡》(1933)。1940年代则主要集中于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等中国政治研究,如《五权宪法之思想与制度》(1940)、《政治建设论》(1942)、《三民主义思想体系之认识》(1946)、《权能划分及均权政制》(1946)、《国家建设原理》(1946)、《现阶段的建国论》(1946)。如秦孝仪所编《革命人物志》言,这些“著作思想,悉是以三民主义为依归,在法律方面主张用社会本位之立法,而排斥个人权利本位之观念,在政治方面,反对个人主义间接民主观念,主张革命之民主政治;在文化方面,认为应当导致社会之发展,不能恪守农业文化而不变;在经济方面,嫉恶剥削与掠夺,主张合理分配,限制个人经济自由”。

  政党与立法的历史研究

  政党与立法行为,实为19世纪末西欧之新政治,后随着中西遭遇,传入我国。杨幼炯目光如炬,在这两个领域进行了开拓性的历史研究。

  《近代中国立法史》是杨幼炯受立法院院长孙科之命而编撰,1936年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该书分9个阶段论述自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二十四年的30余年立法史,对近代中国立法机构的建制沿革,法律制定的经过与法制的内容,都作了历史学的考订,再现了清季乃至全面抗战前的中国立法演进过程。就立法原则而言,杨幼炯一方面批评从前的立法“徒袭取外国学理而欲以外人法律制度移植于我国”,另一方面批评过去的法制“大都不外以《大清律例》、《大清会典》为蓝本”,不合时势、民众之需要,故主张“我国今日立法事业之改造,应从立法政策与立法技术两者为入手”。陈之迈评论,“此书最特别的一点便是将自清季末叶至今中国的制宪工作及法典编纂工作兼述其经过情形,所以我们读了这本书后不但是读了一本‘中华民国宪法史’,并且同时读了一本私法制定的历史。”

  20世纪中国政治的一大现象是革命党的崛起。杨幼炯在《中国政党史》中从两个角度对此做了阐释。第一,从政党政治的西方逻辑看,“近代政党之组成,实为政府之原动力”,政党通过选举执掌政权才能实现政见,是故近代各国政治之改变,多由政党势力支配。中国国民党是当时真正有主义、有组织、有训练的政党。第二,就国内政团而言,30余年来,从清廷内外“革命”、“君宪”两派对峙到民初国民党与进步党并立,再到袁世凯消灭国会政党,各小党变党为朋,腐败堕落而为民众所弃,甚至生出“党派误国”之言。从结果上看,最终只有中国国民党横空出世,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者。

  公允地说,杨幼炯的上述论证并不充分,西方逻辑不合中国事实(这是他一直强调的),政团腐败也不能用排除法得出中国国民党必然胜出的结论。但是,杨幼炯在论述中却有意无意地提示“雄伟政党”——有主义、有组织、有训练并有多数之党员——对于中国的重要性。这一雄伟政党的历史任务就是“建国”与“治国”。因此,杨幼炯的“雄伟政党”实质上来自政权与社会的涣散现实。换言之,杨幼炯“雄伟政党”的论述来自于历史教训与时势需要而不是逻辑推理。

  三民主义国家建设论

  杨幼炯对三民主义的体认,似是由衷的信仰。早在1920年代末期,初出茅庐的他就出版了数部以三民主义为论题的著作。经过《政治学纲要》、《中国政治思想史》及立法史、政党史、各国政治制度等更为专业细致的研究之后,到1940年代不惑之年的杨幼炯又出版了一系列更有学术阐释味道的三民主义政治学论著。

  杨幼炯的三民主义政治学论题,大致涵盖下列方面: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均权政制与地方制度。应当注意的是,其三民主义政治学并非单纯的教义阐释,而是严谨的国家建设理论讨论。在《国家建设原理》“绪论”中,杨幼炯曾检讨西方近代国家建设的历史与步骤:“近代世界的历史,大部分是革命建国的历史。近世革命建国之肇起,始于十七世纪英国的民权建设,实为代表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典型国家建立的开端”,“我们归结近代建国的历史,可以说十七、十八世纪的英法革命是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建国思想的典型;十九世纪下半期的中欧各国如德意的统一运动为民族主义与军国主义建国的典型;而二十世纪的苏联建国则为社会主义思想之发展”。

  进而,杨幼炯从民族、民权、民生三个因素出发,检讨了欧西各国的国家建设困境:“各国的建国虽有解决了民族问题,而没有解决民权、民生两大问题的;或有解决了民权问题,没有解决民生问题的;但纵有解决了民族问题或民权问题,而没有解决民生问题,也是落空。”经过这样的西方政治史与思想史的讨论,三民主义的时代价值昭然若揭。在具体论证中,杨幼炯也时刻注意从欧西各学者之思想及现行制度出发,论证三民主义相关命题。如在《三民主义建设之原理》中,他说,“本书所论,皆系以本党之主义与政策为骨干,而以近代各种社会科学之理论为互证,以求发见本党主义与政策之特性。”从《五权宪法之思想与制度》的篇目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出学术与三民主义之间的论证关系:(一)晚近法律思潮之蜕变,与五权宪法之立法精神;(二)从公法学上说明五院制之特性;(三)均权制度与地方政府。显然,基于政治史与思想史的学术性论证,比单纯的教义教条阐释,更有说服性。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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