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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2017年12月04日 21:48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阳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济南12月 4日电(记者王阳)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省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以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山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将从2018年起,把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确定保护成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根据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山东将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

关键词:常务会议;禁止;湿地面积;山东省政府;侵占;湿地保护率;保护成效;修复;水源;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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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12月4日电(记者王阳)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省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以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山东是湿地大省,湿地总面积173.75万公顷,占山东国土面积的11.09%,居全国第7位。山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将从2018年起,把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确定保护成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到2020年,山东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6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0%以上。

  根据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山东将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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