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湖里的“拆围”想治标又治本,还得靠岸上的政策保障、管理治理等全方位“突围”。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我国湿地保护之惑——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已初步形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近日,国务院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再次强调“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保护湿地迫在眉睫。而在实际操作中,洪湖要恢复生态功能,还需要水陆统筹,从岸上的政策保障、管理治理等方面找到“突围”之路。随着退渔还湿、退耕还湿等政策的不断推进,要减少人类活动对湿地的干扰,就需要改变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进行生态移民。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上岸”保障,引导渔民开办渔家乐等,让洪湖渔民换一种“靠湖吃湖”的方式,或许更能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湿地保护;洪湖;生态;拆围;保障;突围;湖北省;湿地自然保护区;渔民;管理治理
作者简介:
湿地保护,迫在眉睫。湖里的“拆围”想治标又治本,还得靠岸上的政策保障、管理治理等全方位“突围”
洪湖“拆围”,已没有退路。按要求,12月31日前,洪湖15.5万亩围网必须全部拆除,当地的决心可谓坚定。
洪湖湿地是长江中游的重要生态区域,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竟也难逃“竿连竿”的威胁。而且,此前进行过的大规模“拆围”,也未达到预期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我国湿地保护之惑——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已初步形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然而,在实际保护中,还面临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等诸多瓶颈,依然难挡无序开发、过度网围养殖、面源及工业污染严重等多种干扰。近日,国务院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再次强调“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保护湿地迫在眉睫。
湿地的保护和治理,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机制。湖北省2012年制定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为洪湖“拆围”建立了生态保护投入和推动机制。当地还成立了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一步明确责任,以避免陷入“谁都管却谁也管不好”的管理困境。
而在实际操作中,洪湖要恢复生态功能,还需要水陆统筹,从岸上的政策保障、管理治理等方面找到“突围”之路。
随着退渔还湿、退耕还湿等政策的不断推进,要减少人类活动对湿地的干扰,就需要改变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进行生态移民。对此,必须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转产转业的机会成本等,有充足的估计和合理的生态补偿。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上岸”保障,引导渔民开办渔家乐等,让洪湖渔民换一种“靠湖吃湖”的方式,或许更能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