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国企的监事会职能作用由此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
关键词:监事会;国企;建言;国有企业;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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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例行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成为透视中国经济政策脉动、观察中国经济发展动向的窗口。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国企的监事会职能作用由此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
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认为,本次会议透露出的一个信号显示,加强和发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成为下一步推动、促进国企改革发展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水到混合所有制破冰,从大刀阔斧改革国企薪酬到严谨规范董事会职权,一项项“真刀真枪”、伤筋动骨的国企改革正向深水区挺进。
监事会作为国有企业内部重要的专门监督机构,在规范国有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力运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国务院会议明确提出,监事会要创新监督形式,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打造“阳光央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然而,令人深思的是,在一些国企中,监事会并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有的国企中,监事会某种程度上成为“摆设”,监督职能“空转”。那么,监事会如何切实履行对大型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职能?如何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创新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监督失控 国企成腐败高发频发区
一段时间以来,国企高管群体成为腐败聚集地、高发区。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因各种违纪落马的国企高管已有67位,其中“一把手”达38人,落马者涉及石油、电力、通信多个行业,财务、招投标等成腐败的高发领域。
王春晖剖析,从目前国有企业自身的反腐倡廉形势来看,贪污腐败涉案人数持续上升,既有“老虎”,也有“苍蝇”,且涉案人员低龄化,涉案金额巨大。据《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统计,2013年企业家腐败犯罪案件中,81例为国企企业家腐败案件,占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总数的73.6%,涉案国企企业家共96人,占国企企业家涉案总人数的75%,涉案企业家的年龄均值为43.2岁。
“国企腐败案发之频、案值之巨、危害之深、影响之广,令人震惊。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也严重地损害了国有企业的自身形象,甚至引发民众对国有体制的质疑。”王春晖说。
分析高发频发的国企腐败案,王春晖忧虑地说,监督失控、监督失于防范,成为一大主因。“一把手”涉案是国企腐败的重点,由于国企“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人、钱、物一人说了算,决策成“一言堂”,“一把手”不受制约,必然为贪腐埋下巨大的隐患。
国有企业承担着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而重大工程成为一些国企蛀虫贪腐、自肥的“唐僧肉”。
王春晖认为,监事会的设置没有独立性、权威性,使得对中央“三重一大”的决策在实际执行中有的走偏,有的变形,有的仅是走形式,更有甚者,有一把手拍板时利用这一制度将个人权力滥用转化为“集体决策”,造成严重危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0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按照中央的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但在实践中,“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主要由“一把手”主持,或“一把手”委托分管的领导主持。王春晖说,这样领导很容易先定基调,引发决策结果的“首因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