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综合新闻
组织任命的央企高管不能拿市场化薪资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
2015年01月04日 08:54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崔丽 宋首君 字号

内容摘要:专家认为,如此细致、精准、详实的规定,明确取消职务消费、公开高管薪酬,意在将企业正常业务支出规范化、合法化,坚决堵住职务消费黑洞,给公众一个阳光、透明的央企。

关键词:市场化;薪资;任命;薪酬;国企

作者简介:

  从2015年开始,72家央企高管工资单上的数字要小了,他们享受的职务消费也将被严格规范。

  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

  此次改革在业内称为“有一锤定音之效”。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有关专家评论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事实上,此次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降薪,而是薪酬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此轮改革被外界视为撬动国企改革以及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支点。央企负责人的腰包如何动,怎样改,牵一发而动全身。

  央企调薪并非简单意义上的“降薪”

  央企高管薪酬制度一直处于改革之中,但仍存在着薪酬水平总体偏高、薪酬结构不合理等弊病,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全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3倍,与职工薪酬差距达到12倍之多,显著偏高。

  央企负责人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不仅是职业经理人,还同时是具有较高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在职务薪酬上往往既有高管工资,又有“高官”待遇。

  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更深的意义在于撬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事实上,此次薪酬改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降薪,而是薪酬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改革后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一位央企内部人士分析说,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72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也就是说两家央企负责人的基薪是一样的。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而任期激励收入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总的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

  值得注意的是,“薪酬改革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所谓的与选拔方式相匹配,就是不能再“当不了高官当高管”,除了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别和性质,还根据企业高管的身份和选拔任用机制来确定不同的薪酬。不少国企的负责人是由组织任命、有行政身份的,就不能再拿着市场化的薪资,其薪酬应参考国家相应级别的公务员薪酬和国企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后决定。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国有公益、垄断以及行政任命类的央企负责人薪酬要管紧,而对于央企竞争性行业职业经理人仍然要随行就市,实行市场化的薪酬。在此基础上,既要打破高管旱涝保收的铁饭碗,又要给予相应的激励,做到约束和激励相平衡。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