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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党员干部 细微之处见忠诚
2017年05月26日 22: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峰 字号
2017年05月26日 22: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峰
关键词:领导干部;党员干部;报告个人;党内法规;党组织;从严治党;细微之处;体现;对党忠诚;个人隐私

内容摘要:近期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两项党内法规,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又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的法规“利器”。它不仅是对领导干部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的党性要求,又是管党治吏、严格监督的制度安排。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党组织从细微之处观察考察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提供一个“政治窗口”。使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忠诚于党的要求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使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忠诚度”的考察具有可行性有用性实效性。

关键词:领导干部;党员干部;报告个人;党内法规;党组织;从严治党;细微之处;体现;对党忠诚;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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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不是口头上,而是行动上。这种具体的有条件的行动上往往体现在细微之处,于细微之处见品质、见境界、见忠诚。于细微之处所显现党员干部作为往往成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近期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两项党内法规,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又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的法规“利器”;它不仅是对领导干部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的党性要求,又是管党治吏、严格监督的制度安排。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党组织从细微之处观察考察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提供一个“政治窗口”

  聚焦“窗口”,形态各异,表现不一。大多数领导干部抱着“真听党的话,向党讲真话”的政治态度,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体现了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的品格。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没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当做一回事,对内容理解不细,对要求稀里糊涂,该报没报,少报漏报;甚至个别的害怕“漏富”“漏底”“漏馅”,瞒报不报,有意避之。据中组部负责人介绍,全国因查核不如实报告问题被暂缓使用或者取消提拔任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的9100多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的共12.48万人。可见,是否如实报告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瞒报无小事,说谎有代价。

  对党忠诚、诚实守信是党员干部的应备品格,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无论是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年代,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红色基因代代传承,成为共产党人不可或缺的政治本色,这种本色不因时代变化而淡化,这种品格不因形势复杂而缺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和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这“三个必须”具体化到细微之处,就是能否听党的话,听组织的话,按党组织的要求去做。这似乎是最简单最朴实最直白的表述,但却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考验和检验。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实质上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大事。如果连报告这样的事情都不向党组织讲真话,不真听党的话,那么,又何谈坚持“四个意识”“四个服从”、维护一个“核心”这样的“大事”呢?细微之处可以折射出党员干部的品质,一滴水可以见太阳。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又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哪能认识偏差、头脑不清、因小失大呢?如果把报告上升到对党忠诚的高度、上升到个人品质的高度,我们哪能不引起高度重视、言行一致、身体力行按党的要求去做呢?

  有的领导干部担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会泄露“个人隐私”,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种认识是庸人自扰。这两部党内法规从内容设计制度安排上已经考虑这个问题,无可挑剔。何况是向党组织报告,由组织来掌握,由组织来监督,而不向社会公开,这又何谈“个人隐私”?应该报告的不是个人隐私,特别是与领导干部履职有关的个人事项,与党的事业、党的形象、党的纪律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这是我们党的一贯规矩、一贯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又怎能完成党交给的重大任务呢?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面上是个人的事情,但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制度安排”的高度来看,又不是个人的事情,是“党”的事情,党所要求、党所安排从来就是大事。所以报告个人事项绝不是小题大做、无限上纲。它关乎党内法规有效实施,关乎党内监督有效落实,关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把报告作为一面镜子,时时照射出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清洁度”;把报告作为一把尺子,时时衡量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真实“刻度”。使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忠诚于党的要求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使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忠诚度”的考察具有可行性有用性实效性。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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