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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监狱改革及其启示(之五) 对我国监狱改革的启示
2017年12月20日 00: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桂荣 安文霞 字号

内容摘要:英国监狱的改革,是在深入分析原有监狱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全面的体制机制性改革。英国监狱体系面临的诸多问题在我国监狱体系也有类似存在,因此其改革措施对我国当下监狱改革也有诸多借鉴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改革;监狱;英国监狱;监狱体系;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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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监狱的改革,是在深入分析原有监狱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全面的体制机制性改革。英国监狱体系面临的诸多问题在我国监狱体系也有类似存在,因此其改革措施对我国当下监狱改革也有诸多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注重监狱体系改革的顶层设计,构建监狱目标体系。顶层设计在改革层面可以理解为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是改革的基础。英国此次改革不仅对监狱工作人员面临的实操性问题进行了大力改革,尤为重要的是对监狱体系运作的整个框架进行了顶层设计,为监狱体系确立了目标体系。就我国而言,目前正深入开展的监狱工作改革,也是全面的、系统性的改革,必须对监狱宏观层面进行系统性思考,对监狱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进行根治。因此,应加强监狱体系的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对关涉监狱长远发展的问责机制、监狱目标、绩效标准及监狱长职责等监狱体系的基本要素要着力落实到位。只有加强具有统筹全局之功效的顶层设计,才能确保监狱体系改革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最大限度地协调监狱各项工作,确保监狱改革取得实效。

  目标管理是根据注重结果的思想,首先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提出组织在一定时期的总目标,然后由组织内各部门和员工根据总目标确定各自的分目标,并在获得适当资源配置和授权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为各自的分目标而奋斗,从而使组织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模式。英国此次改革正是运用这种目标管理模式。我国在监狱体制改革中,也可以学习借鉴英国的这种目标管理模式,构建我国的监狱目标体系。即确立诸如保护公众、维护安全和秩序、改造罪犯以及罪犯安置等方面的监狱总体目标;并以这些目标为依据,为每一所监狱设定绩效评估指标,同时在年度排行榜中发布这些指标的子集。这不仅可以明确监狱应实现的责任,也使公众得以对照知悉监狱的表现。这种目标导向体系既为监狱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又为监狱落实贯彻实施量化了道路指标。

  (二)切实推进监狱安全观变革。监狱安全历来是各国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英国都把监狱作为罪犯储备的仓库,这与我国一个时期以来把“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作为监狱第一任务和中心工作的底线安全观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此次英国对监狱进行大规模的文化和结构变革,力图将监狱从原来的罪犯储备仓库转变为有纪律、有目的的改造场所,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使得监狱不仅是关押罪犯的场所,也是改造罪犯的场所。因此,英国此次改革将监狱安全的定位从罪犯储备仓库转变为罪犯改造场所以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这与我国新任司法部部党组所提出的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不谋而合。司法部部长张军指出,关住罪犯是底线要求,但不是监狱的最终目标;治本安全观是落实监狱法第三条的规定,即改造罪犯不仅确保监狱内的安全,出了监狱也要安全,不再危害社会,减少重新犯罪。而监狱安全观的定位与解读直接影响着监狱工作的重心。因此,为切实推进监狱安全观的转变,必须确保监狱各项工作都应围绕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监狱应对安全风险能力建设。监狱一直以来是一个高危的场所,经常会面临暴力行为、自杀事件以及违禁品大量流入等安全危险。而监狱安全是一切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强化监狱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尤为重要。英国为了保证此次改革的顺利,一方面通过增加监狱干警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对罪犯和干警开展针对监狱暴力的认知技能项目和冲突解决培训项目等来改善现有安全措施。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国家和地方的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降低监狱中非法物品的供应量和强化应对监狱犯罪行为的能力等建设,不断强化监狱安全风险应对能力。我国的监狱也面临同样的安全威胁,因此这些措施都值得我们借鉴,尤其是在监狱情报能力的建设方面。随着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技术在监狱工作中的应用,我国的监狱系统也应建立全国性的监狱情报中心以及地方级的监狱情报中心,组建专门的队伍,提高监狱情报的收集、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有效防范监狱的安全风险。

  (四)推进监狱扁平化管理改革。扁平化管理是与科层制管理相对的一种管理模式。当组织规模扩大时,科层制的办法是增加管理层次,而扁平化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增加管理幅度。当管理层次减少而管理幅度增加时,金字塔状的组织形式就被“压缩”成扁平状的组织形式。英国此次改革着力破解传统集权式监狱体系弊端,明确监狱体系内部各方的责任划分,着力通过为监狱长扩权等方式使权力下沉,体现了扁平式管理模式。我国监狱体制改革也可以学习借鉴扁平化管理模式,中央主管部门从监狱运作及程序等具体琐碎的管理性职责抽离出来,而主要承担维系监狱体系连续、公正运作的整体性职责。同时赋予监狱长更大的权力,使其有更多的自主权按自己选择的方式运作监狱,使得监狱能够成为服刑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等诸多有意义活动的场所。这种权责划分更为明确,注重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更有利于司法体系的整体效能最大发挥。

  (五)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我国监狱深化改革也可以学习借鉴英国监狱队伍建设的有益探索:一是要提高监狱警囚比。根据英国监狱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如果要成为安全的改造场所,监狱必须形成一种有利于安全和改造的建设性文化,而处于这种文化核心的,必须是罪犯与监狱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一种能够将权力和支持正确结合起来、使工作人员既能激励罪犯、又能诘问罪犯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将确保罪犯积极、自愿地利用好旨在鼓励其远离犯罪的各种机会。而我国目前警囚比较低,与罪犯矫正的需求差距较大。二是要加强监狱干警的培训,注重监狱现职警察能力的提升,使其具备最大

  限度地利用自身职责并应对现代监狱环境带来的挑战所必须具备的技能。其三是要变革监狱警察人才引进机制,吸纳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性人才进入监狱系统,以满足不同性别、年龄、犯罪类型、服刑阶段等的罪犯矫正的需求。  (作者单位: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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