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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属高校推行制度改革 总会计师上岗打理“钱袋子”
2014年08月14日 10:55 来源:文汇报 作者:樊丽萍 字号

内容摘要:另一方面,高校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也将“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总会计师拥有大额资金流动联签权。

关键词:会计师;打理;高校;上岗;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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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属高校的“钱袋子”,今后将交由专业人士打理。最近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明确总会计师将“参加学校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另一方面,高校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也将“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总会计师拥有大额资金流动联签权。”

  市属公办高校设总会计师,对沪上高校而言,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全新举措。但在上海“迈步”之前,一些教育部的直属高校,已于前些年开始试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如今看来,真是有实质性进展了。”不少高教界人士认为,这一制度的推进,将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一步”。

  推进总会计师进高校制度一度有阻力

  去年3月,教育部的一纸公告曾在高教圈引发广泛关注: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全国公开选拔总会计师。

  去年9月9日,新一批总会计师“走马上任”,沪上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就在10所试点高校之列,目前出任上外总会计师的,是复旦大学财务处原处长、高级会计师林学雷。公开资料表明,高校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人员”,副厅级。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其实是教育部第二次公开选拔,此前在2011年4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曾联合发布《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明确总会计师要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2011年12月,第一次公开选拔启动,参加首批试点的包括东南大学、山东大学等6所高校。

  但在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制度,这一政策却可追根溯源到30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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