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及探索进程从一般意义上看,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同一社会经济体中,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和不同形式的所有制经济相互结合而构成的所有制状态。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破解经济改革真正难题的关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所有制上采取混合结构作为国有制和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其根本动因是出自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其直接原因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要求。对国有企业的现有存量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或者说在所有制存量上使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进行混合,与对在竞争性领域或者可以开展不完全竞争的领域进行新的项目投资的增量中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其难度、路径都是不同的,如何协调这两种改革方式的关系?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市场机制;制度;公有制;所有制结构;市场经济;所有权;交易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刘伟,北京大学 100871
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及完善的根本性制度创新,既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协调和厘清政府与市场相互关系的重要微观制度基础,更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切实能够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环节。因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其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命题,予以特别强调并作出系统分析。在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将其作为国有制企业深化所有制改革的新的方式,面临怎样的困难,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均需要深入研究。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及探索进程
从一般意义上看,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同一社会经济体中,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和不同形式的所有制经济相互结合而构成的所有制状态。从不同层次上划分,它可以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就整个国民经济总体而言的所有制结构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则是就企业个体而言的产权结构及相应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这两方面的含义,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区别在于前者是就宏观而言,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和根本特征,后者则是就微观而言,决定企业主体的产权归属及利益、责任、风险的制度安排。两方面的联系在于,总体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存在是个体企业可能采取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的历史前提和制度基础,个体的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是总体混合所有制实现的重要方式和逻辑必然。考察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不同层次展开,但不应将两者割裂开来,必须从相互统一中展开分析。无论是从宏观层面分析,还是从微观层面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身既是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也构成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就其作为经济制度的特定实现形式而言,不能把不同性质、不同形式的所有制混同于同一性质和同种形式的所有制,否则,就不存在所谓的“混合经济”命题。特别是要判断其公有或私有的根本属性时,必须深入分析“混合所有制”中的具体结构。就其作为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而言,不能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不同成分和形式割裂开来,而应将其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视其是否符合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特别是在判断其存在和发展的先进性和必然性时,必须将其作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