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法治;工作队伍;法学教育;创新;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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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明确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法学教育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根本,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的同时,也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方法,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新要求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基础。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中国建设将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法治强则国强,法治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要求。唯有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素质优良、业务精专的法治工作队伍,才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