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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雷洪:社会转型与社会管理观念的转变
2019年02月27日 09: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社会》 字号
2019年02月27日 09: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社会》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管理工作;管理主体

内容摘要:因此,当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需求的状况发生变化时,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必须也必然要发生变化。本文关注的是:转型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需求所发生的变化如何激发、引导乃至迫使社会管理观念发生转变。社会管理主体观社会管理观念的首要问题是:由谁来管理即谁是管理的主体?社会管理对象观社会管理的对象是谁即管理谁?社会管理功能观社会管理观念的核心或根本问题是:管理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其综合作用导致了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社会生活和社会需求发生深刻变化,从而导致了对社会管理需求的变化,导致和迫使社会管理观念的转变,并将进一步引导社会管理观念的转变。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管理工作;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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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需求的状况,决定了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因此,当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需求的状况发生变化时,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必须也必然要发生变化。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四十年间社会结构逐步转型,社会生活、社会需求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关注的是:转型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需求所发生的变化如何激发、引导乃至迫使社会管理观念发生转变。为此,有必要厘清社会转型前后的社会管理观念。

  社会管理主体观

  社会管理观念的首要问题是:由谁来管理即谁是管理的主体?社会转型前,政府对社会管理主体的认识可概括为“政府主体观”:政府及委托、延伸的载体——单位和人民公社,承担了社会管理的全部责任、职能和工作。这种观念,与当时社会结构状态以及社会管理的实际职能是相适应、相吻合的;由于管理主体具有确定性、唯一性、责任明确性,而且人们对政府及委托、延伸的载体——单位、人民公社的依赖性强。因此,公众对于“政府主体观”是明确的、认可的。

  社会转型之后,国家与社会分离,社会管理的职能开始发生分化,政府对社会管理主体的认识发生转变,这种认识转变可被概括为“多元主体观”: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责任分担。显然,这种观念变化与转型后的社会结构状态及社会管理的实际职能是相适应、相吻合的。由于管理主体的多样性、不确定性、部分责任的模糊性,导致了各管理主体对社会管理的责任、职能的选择性,公民对各管理主体的依赖也具有差异性。当前,关于社会管理主体的认知和实践中有一种倾向需要关注,即由社区替代单位、人民公社作为政府委托、延伸载体的倾向。

  社会管理组织观

  关于社会管理究竟应该依赖于什么组织形式或组织载体的问题。社会转型前,社会对“组织”的普遍认识可被概括为“政治组织观”:组织就是党、国家、政府、上级或者载体、代表。这种观念,与社会管理依赖于单一垂直的行政组织体制是相适应、相吻合的。社会转型之后,人们逐渐不再认为“组织”即是政府、上级或政治组织,对社会管理的组织形式、组织性质的认识发生了转变,这可以被概括为“社会组织观”:组织既是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载体,也是人们实现公民权利、实现社会生活、社会参与、社会服务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载体。这种观念的变化,与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社会管理职能分化是相适应、相吻合的。

  社会管理对象观

  社会管理的对象是谁即管理谁?社会转型前,政府对社会管理对象所产生的认识可被概括为“体制人对象观”:人人都是国家人或体制(单位、人民公社)人,其社会身份、体制身份、政治身份、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基本是合一的,体制身份和政治身份是主要的。这种观念,与社会结构、社会体制状态、与社会管理职能也是相适应、相吻合的。社会转型之后,政府对社会管理对象的认识逐渐发生转变,其可被概括为“社会人对象观”:人人都归属于社会和市场,人们的社会身份、政治身份、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基本是分离的(虽然体制身份仍然有一定的意义,譬如在医疗、养老方面)。这种观念变化,是与转型后的社会体制、经济体制相适应、相吻合的。

  社会管理规则观

  社会管理依据的规则是什么?社会转型前,对社会管理规则的普遍认识可被概括为“行政规则观”:以红头文件、意见(批示)形式的上级意图、要求、规定及由此再形成的所有红头文件,是管理工作的规则依据。这种观念与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是合一的,也与社会管理依赖于行政体系是相适应、相吻合的。社会转型之后,政府对社会管理规则依据的认识发生转变,这不妨可以被概括为“法律规则观”:法律是社会管理乃至社会中基本的、核心的社会规则。这种观念变化,与需要规范公民权利、生活需求以及与需要规范市场等都是相适应、相吻合的。

  社会管理措施观

  社会管理用什么办法,基于什么途径?社会转型前,政府对社会管理措施的认识可以被概括为“包办措施观”:社会管理和满足需求的一切办法由政府和单位、人民公社指令和包办,依行政体系的规则及其具体措施行事。这种观念,与计划经济体制、与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和行政规则是相适应、相吻合的。社会转型之后,人们对社会管理措施的认识发生转变,这可以被概括为“多元措施观”: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依赖共同协商、共同实施的多种措施办法。这种观念的变化,与社会管理的主体、组织、规则、对象的变化、与社会生活和社会需求变化、与社会建设和社会参与的趋势等都是相适应、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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