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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2014年03月06日 05:5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邱玥 字号

内容摘要:人社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坚持市场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力争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有新提高,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

关键词: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社会保障部;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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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记者邱玥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坚持市场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力争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有新提高,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人社部要求各地落实和完善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等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基层服务项目;对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要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此外,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也将于今年启动实施。人社部要求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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