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洋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今海洋法领域的重要议题。现有的国际法框架并不能为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各个领域提供法律保障,各个公约缔约国也并非拥有健全的国内法制适应新的发展和挑战。
关键词:海洋;法治建设;共议;海洋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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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斌 □本报见习记者王开广
海洋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今海洋法领域的重要议题。现有的国际法框架并不能为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各个领域提供法律保障,各个公约缔约国也并非拥有健全的国内法制适应新的发展和挑战。怎样构建新的国际法律框架,明确各沿海国在海洋发展中的职责,提升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能力等等,都是海洋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日,2014年“可持续发展与海洋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召开,来自中国(含大陆台湾、香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韩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二十多名世界级的海洋法专家、知名学者围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绿色海洋治理、渔业的可持续管理、非生物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海洋保护区管理、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的法律对策等展开了研讨。此次研讨会为世界海洋法专家学者提供了思想交流、碰撞的平台,为未来海洋法领域的发展、海洋法治的进步提供了丰富的养料。
韩国仁荷大学李硕佑教授作了题为“亚太视角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修正”的演讲,就当今世界新出现的全球变暖、海洋污染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解析,并提出全球范围内合作的重要性。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Gullett教授提出“毗连区能否以环境保护的目的所用”探讨了毗连区的范围以及法律地位,并尝试提出沿海国对涉及环境问题在毗连区内的管辖权问题。台湾海洋大学高圣惕教授就海洋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了题为“中菲南海仲裁案中海洋法公约相关的环境问题”的精彩发言,就当下热点的中菲海洋争端与海洋环境问题相结合,探讨了该地区的未来发展。
台湾师范大学的王冠雄教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的Andrew Serdy教授,美国爱达荷大学的Anastasia Telesetsky教授分别作了题为“东亚地区渔业资源管理的经验研究”、“公海渔业的国际行政法律:新南太平洋地区渔业管理组织维护措施的首次回顾”、“找到正确的钓钩——技术终结非法、非报告、非常规捕鱼”的演讲。三位教授从不同视角寻找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方案,其中王冠雄教授提出的将东海争端解决机制移植到南海问题的解决框架中的方案,得到了在座诸位专家的认可。
意大利热那亚大学的Lorenzo Schiano Di Pepe教授,葡萄牙海洋部的法律顾问Vasco Becker-Weinberg教授,韩国海事研究院Won-hee Kim高级研究员分别就“欧盟规范离岸开采石油(气)行为立法的环境法律原则”、“南海环境可持续性海底活动”、“东亚离岸石油(气)共同开发协议中海洋环境共同保护的可行性分析”进行了发言。其中,Vasco Becker-Weinberg教授提出在解决当前日趋升温的南海问题的过程中,国际合作、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尤其应得到重视。
中山大学的黄瑶教授和武汉大学的秦天宝教授分别就“国家管辖之外的海洋治理:建立海洋保护区域的若干问题”、“中国视角看国家管辖之外建立并管理海洋保护区域”进行了主题发言。其中,黄瑶教授对海洋保护区的建立与传统国际法上的公海自由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中寻找海洋保护区管理的法律基础。
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的Robin Warner教授,山东大学的张晏瑲教授,韩国海事研究院Jee Hyun Choi研究员分别就“展望蓝色碳:用现存国际法和政策工具维护海岸碳汇”、“海洋可再生能源——律师想到的一些问题”、“石油泄漏与国际规制”进行了主题发言,分别从国际层面以及区域层面对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探讨。
上海交通大学薛桂芳讲席教授和中国南海研究院的阎岩助理研究员就“解决气候危机:海洋法视角”、“淹没的南海争端:海平面上升与未来可能性方案”进行了发言。该单元的议题为海洋法领域的新问题,两位发言人将该问题与当今热点海洋争端相结合,展望了未来发展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