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特别是,制造和传播自然灾害谣言,后果更严重,应从重从快查处,莫让网络谣言给救灾“添乱”。
关键词:网络谣言;网络;救灾;信息网络;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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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路一男子触电死亡”,“地铁1号线公主坟站倒灌”,“朝阳大悦城被淹”……20日的雨一直下,网上各种关于北京大雨的消息不时传出,但记者探访发现,这些均系谣言。(7月21日《北京晨报》)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有可能成为真理”。网络谣言对个人、对社会发展都贻害无穷。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网民无法辨别真假,久而久之,网民失望的就不仅仅是网络文化,还有网络文化背后的现实世界。
面对网络谣言,我国已经加大了依法治理的力度。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修正案已经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网民和相关机构需要严格把握网上言论传播的尺度,不要让“言论自由”越过了法律边界。
网络谣言由来已久,政府和所有媒体要以信息真实为准则,及时对错误的信息进行辟谣,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惩网络造谣行为。特别是,制造和传播自然灾害谣言,后果更严重,应从重从快查处,莫让网络谣言给救灾“添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