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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及汉初“徭”的内涵与组织管理 ——兼论“月为更卒”的性质
2016年01月22日 09:37 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2015年5期 作者:孙闻博 字号

内容摘要:广义"徭"包括"奴徭"、"吏徭"等人身役使,特别对"小"年龄群体的役使,较后代突出。当时或存在以"傅"划分大、小的方式, "小"(或言广义一面)包括15岁以上的未傅籍群体。"行徭"一称,反映了"徭"多受差使而外出服役的特征。秦及汉初,男子傅籍后一般每年服役30天,主要以"月为更卒"行徭,也因需临时兴发。《二年律令·史律》史、卜、祝等以"若干更"形式"践更",与唐代"色役"番上服役一类或有类似处。不更以下的士爵、无爵者有"皖老",需服半役,是徭役的主要承担者。

关键词:服役;傅籍;群体;广义;的力役;秦及汉初;役使;未傅;律令;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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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秦汉的力役之征,以"徭戍"称之。"徭"有广、狭义之分。广义"徭"包括"奴徭"、"吏徭"等人身役使,特别对"小"年龄群体的役使,较后代突出。当时或存在以"傅"划分大、小的方式,"小"(或言广义一面)包括15岁以上的未傅籍群体。"行徭"一称,反映了"徭"多受差使而外出服役的特征。狭义"徭"、"戍",集中指国家正役。秦及汉初,男子傅籍后一般每年服役30天,主要以"月为更卒"行徭,也因需临时兴发。"月为更卒"为傅籍者所从事的正役,仍应归入狭义"徭"的范畴。秦汉"更"又可与"冗"相对,泛指轮番供役。《二年律令·史律》史、卜、祝等以"若干更"形式"践更",与唐代"色役"番上服役一类或有类似处。秦及汉初"徭"的征派,与二十等爵关系密切。不更以下的士爵、无爵者有"皖老",需服半役,是徭役的主要承担者。一些情况下,"徭"可以折抵,又可因赏罚而减加。对"徭"的记录称"徭计",秦代制簿的基础单位是乡。

  关键词:徭戍 奴徭 月为更卒 更 二十等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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