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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调整;家庭负担;普通住宅;普通住房;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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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针对有购房者反映首次置业家庭,购买位置偏远或小户型商品房,却不能享受普通住宅优惠政策一事。市住建委回应称,他们将综合多方意见,尽快就普宅标准如何调整形成最终方案。
首次置业的业主李先生(化名)称,他掏空积蓄在门头沟买了一套80平米的小户型住宅,在办理手续时,发现所购住宅要按豪宅标准缴纳契税。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解。“为买便宜房,我买的房子位置很偏。仅因单价高,就被划为豪宅,是否不太合理。”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在调控大背景下,提高普通住房标准,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由于一定程度上会加速需求释放,从其他城市经验看往往会被解读和理解为放松调控,综合以上多方面考虑,北京市近两年暂未调整该标准。
目前,北京仍然处于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历史阶段,且按照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数据测算,优惠政策覆盖面仍在六成左右。近期,也有购房人反映购买了位置较远或户型较小的商品住房,且为家庭首次置业,却未能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希望调整完善普宅标准。
日前,市住建委已会同地税部门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项目业主、相关企业及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对普宅标准进行了多次讨论。“我们将综合多方意见,尽快就该标准是否需要调整及如何调整形成最终方案。”
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主要涉及小区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和区域平均交易价格,一旦交易房屋被认定为普通住宅,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