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南日报三亚4月 12日电(记者孙婧)记者从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该市海洋与渔业局获市财政局批准2517.1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三亚港本港籍渔船的搬迁奖励和生产补贴。据了解,三亚从2015年年中启动三亚港渔船搬迁工作,鼓励渔民将船迁入新建的崖州中心渔港。按照方案安排,搬迁奖励标准为:以2016年 2月 16日为基准日,当天迁入新渔港的本港籍渔船,产权属于个人的,每艘奖励3万元,产权属于公司的,每艘奖励2万元。
关键词:奖励;万元;生产补贴;渔船搬迁;三亚港;常务会议;产权;迁入;渔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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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2517万元奖励渔船搬迁和补贴生产
海南日报三亚4月12日电(记者孙婧)记者从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该市海洋与渔业局获市财政局批准2517.1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三亚港本港籍渔船的搬迁奖励和生产补贴。
据了解,三亚从2015年年中启动三亚港渔船搬迁工作,鼓励渔民将船迁入新建的崖州中心渔港。按照方案安排,搬迁奖励标准为:以2016年2月16日为基准日,当天迁入新渔港的本港籍渔船,产权属于个人的,每艘奖励3万元,产权属于公司的,每艘奖励2万元。提前或延迟迁入的,奖励金额有所增加或降低。
生产补贴标准方面,则从迁入的当月起,按照渔船功率的大小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最低补贴1000元/月,最高补贴1500元/月。其中个人船发放至今年12月,公司船发放至今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