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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检查
2016年06月22日 23:22 来源:央广网 作者:朱永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海口6月 22日消息(记者朱永)近日,省教育厅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海南省具有资质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为期3天的检查。据了解,截至目前,海南省已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共8家,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并已在省教育厅备案跨区域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有1家,另有1家资格认定书过期,不再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省教育厅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如果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出国留学业务,首先要看该机构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或“异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经营备案书”及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

关键词:出国留学;留学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省教育厅;海南省;中介机构;业务指导;备案;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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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海口6月22日消息(记者朱永)近日,省教育厅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海南省具有资质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为期3天的检查。检查中,各机构汇报了2015年度及2016年上半年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如何规范自费留学中介市场提出了建议。检查组查阅了相关合同及协议书,就存在的具体问题给出了业务指导意见,并与各机构就自费出国留学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据了解,截至目前,海南省已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共8家,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质并已在省教育厅备案跨区域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有1家,另有1家资格认定书过期,不再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工商部门登记后,必须获得我厅颁发的资格认定,方可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省外获得资格认定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在我省开展跨区域中介服务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并经我厅同意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

  省教育厅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如果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出国留学业务,首先要看该机构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或“异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经营备案书”及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还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内容和署名机构名称,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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