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修改了10多次,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如“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指导意见”等也已形成框架。卫祥云告诉早报记者,所谓“准公务员管理”,是指在那些涉及自然资源垄断、行政垄断、国家安全、军工和具有公用性质的国企,一律应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从领导层到员工,均应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模式,实行“行政级别制”和“专业人员职务聘任制”。“之所以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解决社会公平,而且也容易消除目前国家公务员与国企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攀比,还可以使国企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即行政级别负责制。
关键词:国企;负责人;国有金融机构;公务员;从业人员;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制度改革;国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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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薪酬差距将缩小 专家称“先要解决分类问题”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关于约束激励方面的顶层设计正逐渐浮出水面。
据《财经》杂志报道,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不过,此消息并未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证实。
一位国资人士认为,“央企领导人的薪酬相差较大,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估计不太现实。”
8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会上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修改了10多次,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如“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指导意见”等也已形成框架。
“这些方案需要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讨论研究,需要时间较长,目前看年内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大。”李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