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显示, 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290.8万人,增长30.4%。按地区分,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19224.5万人,占54%。从从业人员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4.1%,比2008年末下降了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5.9%,提高了3.5个百分点。
关键词:从业人员;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增长;增加;西部地区;普查;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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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6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
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显示,一是单位情况。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5.8万个,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加417.1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加405.4万个,增长14.1%。
按地区分,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东部地区601.9万个,占55.4%;中部地区214.1万个,占19.7%;西部地区197.4万个,占18.2%;东北地区72.2万个,占6.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东部地区1311.4万个,占40%;中部地区762.5万个,占23.3%;西部地区915.4万个,占27.9%;东北地区289.7万个,占8.8%。 2014-12-16 09:57:09
按行业分,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单位281.1万个,占25.9%;制造业225.3万个,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2万个,占1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7万个,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8.6万个,占26.8%;住宿和餐饮业240.8万个,占7.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0.8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9万个,增长65.5%。其中,国有企业11.3万个,占1.4%;私营企业560.4万个,占6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7万个,占1.2%;外商投资企业10.6万个,占1.3%。 2014-12-16 09:57:32
二是从业人员情况。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 8290.8万人,增长30.4%。其中女性12580.5万人,占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5.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18万人,增长10%。







